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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本篇文章完全有針對人,請慎入*




喜歡做的事不一定有天份,是一件很悲哀的事。

人文與藝術更是如此,也加倍殘酷。



有的人是寫的不好,還愛寫文章,
最後寫的人也痛苦,看的人也痛苦。

我的好朋友也迷上攝影,並且砸了大錢買設備,
但是他拍的照片真的不好看。構圖、取景,怎麼拍怎麼不會說話。
但是這種事情是說不出口的,
因為當事人做的很開心,只有觀賞的人痛苦;
更何況我也很羨慕那些配備,
說了大概會很像酸葡萄。
很像酸葡萄卻不是酸葡萄的植物真的很可憐,
百口莫辯不是嗎。


我想就算兇惡如我,大概終其一生也不敢對他直說,
如果你看到這篇文章,藍胖,對不起,我只是得找個地方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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